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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zf-czyjs-2017-0925052 发布机构 平邑县委办公室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4-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对台办公室2016年收支预算
平邑县对台办公室2016年收支预算
 

2016年平邑县对台办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6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6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负责对台交往、经贸交流工作,组织台胞来县考察,协调做好因公赴台考察交流,促进经贸合作。协调组织全县涉台重大活动、重大事项,负责台胞台属信访诉求处理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属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部门: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6年预算

项目

2016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6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港澳台侨事务

4.54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行政运行(港澳台侨事务)

4.54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1

五、其他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3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31

住房保障支出

0.75

住房改革支出

0.75

购房补贴

0.75

本年收入合计

5.60

本年支出合计

5.60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5.60

支出总计

5.60









表2.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部门: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60

基本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商品和服务支出

2.62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8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专项商品和服务服务支出

1.00

五、其他收入

项目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5.60

本年支出合计

5.60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5.60

支出总计

5.60

















表3. 2016年收入预算表

部门: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经费拨款(补助)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拨款

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省市专款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

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专项收入

合计

5.60

5.60

5.60

117

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

5.60

5.60

5.60

117001

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5.60

5.60

5.6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4

4.54

4.54

25

港澳台侨事务

4.54

4.54

4.54

201

25

01

117001

行政运行(港澳台侨事务)

4.54

4.54

4.5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1

0.31

0.31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31

0.31

0.31

208

05

01

1170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31

0.31

0.3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0.75

0.75

0.75

02

住房改革支出

0.75

0.75

0.75

221

02

03

117001

购房补贴

0.75

0.75

0.75


表4. 2016年支出预算表

部门: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单位:

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合计

5.60

4.60

1.00



117

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

5.60

4.60

1.00



117001

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5.60

4.60

1.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4

3.54

1.00



25

港澳台侨事务

4.54

3.54

1.00



201

25

01

117001

行政运行(港澳台侨事务)

4.54

3.54

1.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1

0.31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31

0.31



208

05

01

1170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31

0.3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0.75

0.75



02

住房改革支出

0.75

0.75



221

02

03

117001

购房补贴

0.75

0.75




表5. 201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部门: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6年预算

项目

2016年预算

本年收入合计

5.60

本年支出合计

5.60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6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港澳台侨事务

4.54



行政运行(港澳台侨事务)

4.5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3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31



住房保障支出

0.75



住房改革支出

0.75



购房补贴

0.75





二、上年结转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表6.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

合计

5.60

4.60

1.98

2.62

1.00

117

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

5.60

4.60

1.98

2.62

1.00

117001

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5.60

4.60

1.98

2.62

1.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4

3.54

0.92

2.62

1.00

25

港澳台侨事务

4.54

3.54

0.92

2.62

1.00

201

25

01

117001

行政运行(港澳台侨事务)

4.54

3.54

0.92

2.62

1.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31

0.31

0.31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31

0.31

0.31

208

05

01

1170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31

0.31

0.3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0.75

0.75

0.75

02

住房改革支出

0.75

0.75

0.75

221

02

03

117001

购房补贴

0.75

0.75

0.75

表7.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部门: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 计

上年结转

2016年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相应的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表8.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部门: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16年预算



金额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30102

津贴补贴

30103

奖金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8

1.98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0.31

0.31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0.92

0.92

30306

救济费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30311

住房公积金

30313

住房补贴

0.75

0.75

30314

采暖补贴(在职)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在职)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62

2.62

30201

办公费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0.12

0.12

30208

取暖费

30211

差旅费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

30213

维修(护)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0217

公务接待

30226

劳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30229

福利费

离休人员特需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0

2.5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9.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平邑县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30

0.30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5.6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31万元,住房改革支出0.7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 5.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5.6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4万元,主要用于对台行政运行事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购房补贴0.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4万元,主要用于对台行政运行事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离退休购房补贴0.7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相应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增加(减少)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2015年相同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与2015年相同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制度,厉行节约,践行八项制度规定,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工作餐制度,规定用餐标准等措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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