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正文
索引号 pyx02--2017-0814004 发布机构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5-03-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15年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
2015年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四)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县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县重大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县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承担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及指导协调工作。
(七)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270.76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270.7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0.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06.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5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16.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1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5年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5 年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303001

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270.76

工资福利支出

206.94

基本工资

51.14

津贴补贴

105.62

年终一次性奖金

4.26

基本养老保险

31.3

基本医疗保险

9.39

失业保险

0.63

工伤保险

0.31

在职取暖费

4.2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3.67

退休人员取暖费

2.64

遗属补助

1.78

住房公积金

18.78

在职住房补贴

17.9

离退休住房补贴

12.51

独生子女费

0.06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15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5

0

14

0

14

2.5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