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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sydw07-tjsjbm-2017-0816002 发布机构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5-11-0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物价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平邑县物价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1980年1月经平邑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平邑县物价管理局,建制级别为正科级行政单位;1981年6月平邑县物价局管理局更名为物价局;1993年12月平邑县物价局改称为平邑县物价信息办公室;1995年6月平邑县物价信息办公室改称为平邑县物价局;2002年8月机构改革时撤销平邑县物价局,成立平邑县物价办公室,与平邑县物价检查所合署,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07年12月平邑县物价办公室更名为平邑县物价局,更名后规格、性质、职能、隶属关系、经费来源及人员编制不变;2011年7月15日平邑县物价局由县政府正科级事业单位调整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在平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加挂牌子,县物价检查所与县物价局合署,县农产品调查室为县物价局下设行政机构,价格认证中心和价格举报中心为县物价局所属股级全额事业单位。平邑县物价局、县物价检查所位于平邑县政府办公楼四楼,现有干部职工37人,退休人员13人。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围绕经济工作中心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素质,转变作风,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价格监测、价格监督检查、价格鉴定、认证评估、收费管理等工作,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安定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各有关方面的好评。平邑县物价局先后获得省、市物价工作先进集体、价格监督检查先进集体、收费管理先进单位,价格鉴证工作先进单位、价格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价格信息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平邑县物价检查所被国家计委命名为全国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平邑县价格认证中心被山东省物价局命名为山东省规范化认证中心;平邑县物价局多次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并有多人次获得省、市物价工作先进个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需要粘贴报表)

表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单位:平邑县物价局(本级)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   额

项   目

行次

金   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36.9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236.99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0.00

二、外交支出

32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3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0.0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5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0.00

六、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0.00

 

18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48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0.00

 

21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51

0.00

 

22

 

二十二、其他支出

52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3

236.99

本年支出合计

53

236.9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4

0.00

结余分配

54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5

0.00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55

0.00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26

0.00

  转入事业基金

56

0.00

 

27

 

年末结转和结余

57

0.00

 

28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58

0.00

 

29

 

 

59

 

合计

30

236.99

合计

60

236.99

 

表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批复表

 

部门:平邑县物价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408

  物价管理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0.00

 

 

 

 

 

 

 

 

 

 

 

 

 

 

 

 

 

 

 

 

 

 

 

 

 

 

 

 

 

 

 

 

 

 

 

 

 

 

 

 

 

 

 

 

 

 

表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批复表

 

部门:平邑县物价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2010408

  物价管理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表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单位:平邑县物价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0.00

0.00

0.00

236.99

236.99

0.00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00

0.00

0.00

236.99

236.99

0.00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0.00

0.00

0.00

236.99

236.99

0.00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2010408

  物价管理

0.00

0.00

0.00

236.99

236.99

0.00

236.99

236.99

0.00

0.00

0.00

0.00

 

 

 

 

 

 

 

 

 

 

 

 

 

 

 

 

 

 

 

 

 

 

 

 

 

 

 

 

 

表五: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部门:平邑县物价局(本级)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表六: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编制单位:平邑县物价局(本级)

 

 

 

 

 

 

 

2014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其中: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小计

其中: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其中: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其中: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小计

其中: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小计

其中: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8.57

8.57

0.00

0.00

6.73

6.73

0.00

0.00

6.73

6.73

1.84

1.8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57

8.57

0.00

0.00

6.73

6.73

0.00

0.00

6.73

6.73

1.84

1.84

20104

发展与改革事务

8.57

8.57

0.00

0.00

6.73

6.73

0.00

0.00

6.73

6.73

1.84

1.84

2010408

  物价管理

8.57

8.57

0.00

0.00

6.73

6.73

0.00

0.00

6.73

6.73

1.84

1.84

补充资料: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 03人次,共1.84元;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次,共0.00元。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236.99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   236.99 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   0万元。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5.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236.99 万元。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予以解释。如包括:

1、按功能科目分

⑴.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36.99 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工作的经费支出。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万元。

⑶.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按项目分类分

⑴.基本支出  236.99 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支出。

⑵.项目支出  0 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6.99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00 %。其中:基本支出 236.99 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项目支出  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99 万元,占 100 %;物价管理支出 236.99 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反映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度列支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明细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6.9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 100%。其中:基本支出 236.99 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6.9万元,占100 %;物价管理支出 236.98万元,占  100 %。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 8.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3万元);公务接待费  1.84万元。 

注释: 

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各预算单位公开时所使用的其他名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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