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27-tjsjbm-2017-0815003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5-03-0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14年平邑县食药监局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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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平邑县食药监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食药监局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4年收支决算表 二、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14年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职能科室。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食品药品监督大队、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作职责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下设三个中队,各个中队工作职责如下: 一中队:负责受理责任片区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案件;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负责全县举报、查处案件的汇总分析上报;负责责任片区的药品抽验工作及药品医疗器械的日常稽查工作。 二中队:负责责任片区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品案件的举报和投诉。 三中队:负责责任片区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食品案件的举报和投诉。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工作职责 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应急处置;开展突发、群发、重大药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规范和指导辖区内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戒毒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平邑县食药监局局部门决算包括:食药监局决算。 纳入平邑县食药监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表 表1.2014年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收支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2.2014年平邑县食药监督管理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表3. 2014年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县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决算编制实行综合决算,局机关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决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县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力情况编制。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收入决算为793.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793.10万元。 2014年支出决算为793.1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56.96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36.1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93.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556.9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7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遗属补助。日常公用经费159.9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必需的公用支出。 2、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36.14万元,其中:专项业务经费13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车辆的购买。项目支出106.1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验费、食品药品执法办案经费、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经费。 四、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表说明 2014年,通过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决算共 1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决算17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决算6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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