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正文
索引号 pyx12--2017-0814062 发布机构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4-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16年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2016年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2016年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6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6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和推荐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核、备案和来我县工作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规划;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培训政策;协调、指导转业军官的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的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的审核备案工作。
(十一)拟订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平邑县社会保险局

3

平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4

平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5

平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

平邑县劳动保障监察局

7

平邑县外国专家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569.2

(按功能分类科目)

1569.2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0

政府性基金预算

人力资源事务

1.6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引进人才费用

1.60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83.33

三、事业收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205.92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045.60

五、其他收入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66.00

机关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5.00

 

劳动保障监察

4.00

就业管理事务

4.00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19.00

本年收入合计

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6.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6.4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劳动关系和维权

6.20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10.72

九、上年结转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00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9.7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6.48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24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7.69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67.69

收入总计

1569.2

支出总计

1569.2

表2.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569.2

(按经济分类科目)

1569.2

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0

政府性基金预算

人力资源事务

1.6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引进人才费用

1.60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83.33

三、事业收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205.92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045.60

五、其他收入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66.00

机关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5.00

 

劳动保障监察

4.00

就业管理事务

4.00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19.00

本年收入合计

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6.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6.4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劳动关系和维权

6.20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10.72

九、上年结转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00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9.7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6.48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24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7.69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67.69

收入总计

1569.2

支出合计

1569.2


表3. 2016年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经费拨款(补助)

预算内投资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拨款

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中央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

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专项收入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69.2

1569.2

1478.8

90.4





表4. 2016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总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 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208

01

01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39.99

407.79

132.2

 208

 01

07 

 

社会保险局

553.37

512.37

41

 

 

 

 

 208

01 

 07

 

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失业处

106.25

100.25

6

 

 

 

 

 208

01 

 11

 

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369.59

366.59

3

 

 

 

 

 

 

 

 

 

 

 

 

 

 

 

 

 

 

 

 

 

 

 

 

 

 



表5. 201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69.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0

人力资源事务

1.60

引进人才费用

1.6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83.3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205.92

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045.6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66.00

机关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5.00

劳动保障监察

4.00

就业管理事务

4.00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19.00

信息化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6.0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6.40

劳动关系和维权

6.20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10.72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00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9.7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6.48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3.24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7.69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67.69

收入合计

1569.2

支出合计

1569.2




表6. 20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

208

01

01

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7.15

407.79

270.69

124.23

12.84

132.2

208

01

07

平邑县社会保险局

542.11

512.37

390.05

111.06

11.26

41



208

01

11

平邑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

369.59

366.59

278.43

80.44

7.72

3



208

01

07



平邑县农村养老保险失业处

103.85

100.25

76.37

21.48

2.4

6



表7. 2016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 计

上年结转

2016年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表8.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16年预算

金额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015.54

1015.54

30101

基本工资

383.93

383.93

30102

津贴补贴

389.39

389.39

30103

年终一次性奖金

31.44

31.44

30104

基本养老保险

154.66

154.66

30105

基本医疗保险

46.40

46.40

30106

失业保险

6.48

6.48

30107

工伤保险

3.24

3.24

30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37.21

337.21

30314

离休人员取暖费

0.11

0.11

30314

退休人员取暖费

4.62

4.62

30315

离休人员物业补贴

0.20

0.20

30315

退休人员物业补贴

8.10

8.10

30305

遗属补助

7.54

7.54

30309

独生子女费

0.30

0.30

30399

离退休住房补贴

25.64

25.64

30314

在职取暖费

16.50

16.50

30315

在职物业补贴

27.60

27.60

30399

在职住房补贴

134.37

134.37

30311

住房公积金

112.23

112.23

302

日常公用支出

34.22

34.22

30201

办公费

22.62

22.62

30205

水费

4.00

4.00

30206

电费

7.00

7.00

30207

邮电费

0.60

0.60


表9.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22.98

0

21

0

21

1.98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 15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69.2 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569.2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69.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1015.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7.24万元,日常支出216.4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569.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569.2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56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569.2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69.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352.78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

(四)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 1352.7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318.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 34.2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 36.2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36.2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 22.9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1 万元,公务接待费1.98 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增加(减少) 4.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0.04 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46 万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