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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17--2017-0814018 发布机构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4-25
文号 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16年平邑县农业局部门预算
2016年平邑县农业局部门预算
 

2016年平邑县农业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6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6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平邑县农业局位于平邑县汉阙路21号,是正科级行政局,其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对策和措施;研究拟定农业各产业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二)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三)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拟定有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源价格政策,研究提出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协议。(四)研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村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市下达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合作权流转工作,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五)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和组织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进出口建议;组织指导全县农业救灾工作。(六)贯彻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村节能和农业生物特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七)研究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国内外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方面的国家、省、市和行业标准,拟定县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组织协调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农业投入的质量监测执法监督管理;指导县内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名牌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无公害产品的初审、推荐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八)开展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做好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利用;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这个阵地,组织引导农民进行技术教育,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九)负责对乡(镇)农技站、农经站的业务指导。(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邑县农业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266.9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7.76

一般公共预算

1266.97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8.71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5.8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90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9.05

三、事业收入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69.05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2.86

五、其他收入

73.7

医疗保障

42.86

行政单位医疗

42.86

 

农林水支出

971.40

农业

971.40

 

行政运行(农业)

944.76

本年收入合计

1340.67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7.40

六、上级补助收入

执法监管

6.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农业支出

13.24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住房保障支出

148.65

九、上年结转

住房改革支出

148.65

 

住房公积金

103.52

购房补贴

45.13

 

 

 

 

 

 

收入总计

本年支出合计

1,340.67

结转下年

 

 

 

 

 

支出总计

1,340.67

表2. 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1266.97

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

938.4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53.40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项目支出

 

三、事业收入

专项商品和服务服务支出

26.64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五、其他收入

73.7

 

 

 

 

 

 

 

 

 

 

 

 

本年收入合计

1340.67

本年支出合计

1,340.67

六、上级补助收入

结转下年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九、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1340.67

支出总计

1,340.67




表3. 2016年收入预算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总计

财政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经费拨款(补助)

罚没收入安排的拨款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

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拨款

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省市专款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

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

专项收入

合计

1,340.67

1,266.97

1,264.33

0.24

 

 

 

 

2.40

 

 

 

 

 

73.70

 

 

 

 

平邑县农业局

1,340.67

1,266.97

1,264.33

0.24

 

 

 

 

2.40

 

 

 

 

 

73.70

 

 

 

 

平邑县农业局本级

1,156.41

1,156.41

1,153.77

0.24

 

 

 

 

2.4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0.38

150.38

150.38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7.17

7.17

7.17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4.78

4.78

4.78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39

2.39

2.39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43.21

143.21

143.2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43.21

143.21

143.2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69

36.69

36.69

 

 

 

 

 

 

 

 

 

 

 

 

 

 

 

 

医疗保障

36.69

36.69

36.69

 

 

 

 

 

 

 

 

 

 

 

 

 

 

 

 

行政单位医疗

36.69

36.69

36.69

 

 

 

 

 

 

 

 

 

 

 

 

 

 

 

 

农林水支出

842.46

842.46

839.82

0.24

 

 

 

 

2.40

 

 

 

 

 

 

 

 

 

 

农业

842.46

842.46

839.82

0.24

 

 

 

 

2.40

 

 

 

 

 

 

 

 

 

 

行政运行(农业)

815.82

815.82

815.82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7.40

7.40

5.00

 

 

 

 

 

2.40

 

 

 

 

 

 

 

 

 

 

执法监管

6.00

6.00

6.00

 

 

 

 

 

 

 

 

 

 

 

 

 

 

 

 

其他农业支出

13.24

13.24

13.00

0.24

 

 

 

 

 

 

 

 

 

 

 

 

 

 

 

住房保障支出

126.88

126.88

126.88

 

 

 

 

 

 

 

 

 

 

 

 

 

 

 

 

住房改革支出

126.88

126.88

126.88

 

 

 

 

 

 

 

 

 

 

 

 

 

 

 

 

住房公积金

88.76

88.76

88.76

 

 

 

 

 

 

 

 

 

 

 

 

 

 

 

 

购房补贴

38.12

38.12

38.12

 

 

 

 

 

 

 

 

 

 

 

 

 

 

 

 

平邑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184.26

110.56

110.56

 

 

 

 

 

 

 

 

 

 

 

73.7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38

27.38

27.38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54

1.54

1.54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03

1.03

1.03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51

0.51

0.5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5.84

25.84

25.84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5.84

25.84

25.8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17

6.17

6.17

 

 

 

 

 

 

 

 

 

 

 

 

 

 

 

 

医疗保障

6.17

6.17

6.17

 

 

 

 

 

 

 

 

 

 

 

 

 

 

 

 

行政单位医疗

6.17

6.17

6.17

 

 

 

 

 

 

 

 

 

 

 

 

 

 

 

 

农林水支出

128.94

55.24

55.24

 

 

 

 

 

 

 

 

 

 

 

73.70

 

 

 

 

农业

128.94

55.24

55.24

 

 

 

 

 

 

 

 

 

 

 

73.70

 

 

 

 

行政运行(农业)

128.94

55.24

55.24

 

 

 

 

 

 

 

 

 

 

 

73.70

 

 

 

 

住房保障支出

21.77

21.77

21.77

 

 

 

 

 

 

 

 

 

 

 

 

 

 

 

 

住房改革支出

21.77

21.77

21.77

 

 

 

 

 

 

 

 

 

 

 

 

 

 

 

 

住房公积金

14.76

14.76

14.76

 

 

 

 

 

 

 

 

 

 

 

 

 

 

 

 

购房补贴

7.01

7.01

7.01

 

 

 

 

 

 

 

 

 

 

 

 

 

 

 

 

表4. 2016年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科目名称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结转下年支出

 

 

 

 

合计

1,340.67

1,314.03

26.64

 

 

 

 

 

 

 

401

平邑县农业局

1,340.67

1,314.03

26.64

 

 

 

 

 

 

 

401001

平邑县农业局本级

1,156.41

1,129.77

26.6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0.38

150.38

 

 

 

 

 

 

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7.17

7.17

 

 

 

 

 

208

03

02

4010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4.78

4.78

 

 

 

 

 

208

03

04

401001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39

2.39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43.21

143.21

 

 

 

 

 

208

05

01

4010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43.21

143.21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69

36.69

 

 

 

 

 

 

05

 

 

医疗保障

36.69

36.69

 

 

 

 

 

210

05

01

401001

行政单位医疗

36.69

36.69

 

 

 

 

 

213

 

 

 

农林水支出

842.46

815.82

26.64

 

 

 

 

 

01

 

 

农业

842.46

815.82

26.64

 

 

 

 

213

01

01

401001

行政运行(农业)

815.82

815.82

 

 

 

 

 

213

01

06

401001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7.40

 

7.40

 

 

 

 

213

01

10

401001

执法监管

6.00

 

6.00

 

 

 

 

213

01

99

401001

其他农业支出

13.24

 

13.2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6.88

126.88

 

 

 

 

 

 

02

 

 

住房改革支出

126.88

126.88

 

 

 

 

 

221

02

01

401001

住房公积金

88.76

88.76

 

 

 

 

 

221

02

03

401001

购房补贴

38.12

38.12

 

 

 

 

 

 

 

 

401002

平邑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184.26

184.2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38

27.38

 

 

 

 

 

 

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54

1.54

 

 

 

 

 

208

03

02

40100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03

1.03

 

 

 

 

 

208

03

04

4010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51

0.51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5.84

25.84

 

 

 

 

 

208

05

01

401002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5.84

25.84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17

6.17

 

 

 

 

 

 

05

 

 

医疗保障

6.17

6.17

 

 

 

 

 

210

05

01

401002

行政单位医疗

6.17

6.17

 

 

 

 

 

213

 

 

 

农林水支出

128.94

128.94

 

 

 

 

 

 

01

 

 

农业

128.94

128.94

 

 

 

 

 

213

01

01

401002

行政运行(农业)

128.94

128.9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1.77

21.77

 

 

 

 

 

 

02

 

 

住房改革支出

21.77

21.77

 

 

 

 

 

221

02

01

401002

住房公积金

14.76

14.76

 

 

 

 

 

221

02

03

401002

购房补贴

7.01

7.01

 

 

 

 

 





表5. 201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2016年预算

项目

2016年预算

本年收入合计

1,266.97

本年支出合计

1,266.97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266.9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7.7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8.7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5.81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9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69.05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69.0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42.86

 

 

医疗保障

42.86

 

 

行政单位医疗

42.86

 

 

农林水支出

897.70

 

 

农业

897.70

二、上年结转

 

行政运行(农业)

871.06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7.4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执法监管

6.00

 

 

其他农业支出

13.24

 

 

住房保障支出

148.65

 

 

住房改革支出

148.65

 

 

住房公积金

103.52

 

 

购房补贴

45.13

 

 

 

 




表6. 20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小 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

 

 

 

 

合计

1,266.97

1,240.33

864.72

353.40

22.21

26.64

 

 

 

401

平邑县农业局

1,266.97

1,240.33

864.72

353.40

22.21

26.64

 

 

 

401001

平邑县农业局本级

1,156.41

1,129.77

803.21

304.35

22.21

26.6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0.38

150.38

129.46

20.92

 

 

 

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7.17

7.17

7.17

 

 

 

208

03

02

4010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4.78

4.78

4.78

 

 

 

208

03

04

401001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39

2.39

2.39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43.21

143.21

122.29

20.92

 

 

208

05

01

4010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43.21

143.21

122.29

20.92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69

36.69

36.69

 

 

 

 

05

 

 

医疗保障

36.69

36.69

36.69

 

 

 

210

05

01

401001

行政单位医疗

36.69

36.69

36.69

 

 

 

213

 

 

 

农林水支出

842.46

815.82

637.06

156.55

22.21

26.64

 

01

 

 

农业

842.46

815.82

637.06

156.55

22.21

26.64

213

01

01

401001

行政运行(农业)

815.82

815.82

637.06

156.55

22.21

 

213

01

06

401001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7.40

 

 

 

 

7.40

213

01

10

401001

执法监管

6.00

 

 

 

 

6.00

213

01

99

401001

其他农业支出

13.24

 

 

 

 

13.2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6.88

126.88

 

126.88

 

 

 

02

 

 

住房改革支出

126.88

126.88

 

126.88

 

 

221

02

01

401001

住房公积金

88.76

88.76

 

88.76

 

 

221

02

03

401001

购房补贴

38.12

38.12

 

38.12

 

 

 

 

 

401002

平邑县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110.56

110.56

61.51

49.0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38

27.38

22.12

5.26

 

 

 

03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1.54

1.54

1.54

 

 

 

208

03

02

40100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1.03

1.03

1.03

 

 

 

208

03

04

4010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0.51

0.51

0.51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5.84

25.84

20.58

5.26

 

 

208

05

01

401002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5.84

25.84

20.58

5.26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17

6.17

6.17

 

 

 

 

05

 

 

医疗保障

6.17

6.17

6.17

 

 

 

210

05

01

401002

行政单位医疗

6.17

6.17

6.17

 

 

 

213

 

 

 

农林水支出

55.24

55.24

33.22

22.02

 

 

 

01

 

 

农业

55.24

55.24

33.22

22.02

 

 

213

01

01

401002

行政运行(农业)

55.24

55.24

33.22

22.0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1.77

21.77

 

21.77

 

 

 

02

 

 

住房改革支出

21.77

21.77

 

21.77

 

 

221

02

01

401002

住房公积金

14.76

14.76

 

14.76

 

 

221

02

03

401002

购房补贴

7.01

7.01

 

7.01

 

 

表7. 2016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无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 计

上年结转

2016年预算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表8.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016年预算

 

金额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64.72

864.72

30101

基本工资

341.81

341.81

30102

津贴补贴

298.85

298.85

30103

奖金

29.62

29.62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194.44

194.44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53.40

353.40

30301

离休费

1.05

1.05

30302

退休费

25.13

25.13

30303

退职(役)费

1.43

1.43

30304

抚恤金

 

 

30305

生活补助

15.48

15.48

30306

救济费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0.18

0.18

30311

住房公积金

103.52

103.52

30313

住房补贴

171.54

171.54

30314

采暖补贴(在职)

13.09

13.09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在职)

21.98

21.98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21

22.21

30201

办公费

2.00

2.00

30205

水费

2.00

2.00

30206

电费

2.38

2.38

30207

邮电费

0.24

0.24

30208

取暖费

1.00

1.00

30211

差旅费

1.00

1.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

 

 

30213

维修(护)费

2.00

2.00

30215

会议费

1.00

1.00

30216

培训费

2.00

2.00

30217

公务接待

1.00

1.00

30226

劳务费

1.00

1.00

30228

工会经费

3.00

3.00

30229

福利费

 

 

 

离休人员特需费

0.09

0.09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0

2.5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

1.00


表9.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20.10

 

15.00

 

15.00

5.10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34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66.97万元,其他收入73.7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1340.67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86万元,农林水支出971.4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48.6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38.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3.4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6.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340.6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64.33万元,罚没收入安排拨款0.24万元,行政性收费安排的拨款0.24万元,其他收入73.7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40.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86万元,主要用于独生子女费,医疗金的支付等。农林水支出97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单位日常运行和业务工作经费等。住房和保障支出148.6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40.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7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单位日常运行和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69.27万元,主要用于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离退休人员工资、住房补贴支出、住房公积金缴纳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平邑县农业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相应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6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314.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3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332.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2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1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5年增加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与2015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车辆出勤率增高。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工作量加大,相应接待工作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xx单位开展xx活动取得的xx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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