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cgzfj/2022-0000087 发布机构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重要部署执行落实【已归档】 发布日期 2021-06-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物业领域城市管理责任落实的若干措施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物业领域城市管理责任落实的若干措施

局属各中队、机关各科室,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压实物业领域内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任务,及时有效解决有关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在严格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21〕12 号)、《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物业管理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城字〔2021〕17 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物业领域城市管理责任落实的若干措施,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加强日常管理

1.分片加强管理。按照辖区划分,负责各自辖区内小区广告、餐饮油烟工作的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按类别当日将违法行为线索移交至户外广告科或餐饮油烟治理工作组。(责任单位:城区中队、街道中队、开发区中队)

2.强化业务指导。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园林绿化行业指导工作,对物业小区内园林绿化的病虫害防治等问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做好与缴纳垃圾处理费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代收协议。(责任单位: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二、全面摸底排查

3.坚决摸排到位。按照辖区划分,迅速组织对本辖区内小区周边餐饮油烟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登记造册、建好台账。(责任单位:城区中队、街道中队、开发区中队)

4.线索归类汇总。做好关于物业领域内城市管理方面群众举报投诉情况的分类汇总,收到上级转办的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后,当日移交有关科室(中队)的同时,将当日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归类汇总发送到局物业领域城市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责任单位:数字化城管中心)

三、严格依法查处

5.园林绿化方面。负责对物业领域涉及园林绿化领域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做好后续处置工作。(责任单位:直属中队执法二科)

6.餐饮油烟方面。负责对物业领域涉及餐饮油烟单位油烟净化设施技术认定、设备检测等部门对接工作,并对认定的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责任单位: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专班)

7.小区广告方面。负责对小区内乱贴、乱挂、乱画小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户外广告科)

四、强化工作措施

8.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各责任中队、有关科室(工作组)责任,提高工作落实力,坚决杜绝有章不循、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12345服务热线和上级反馈问题落实情况、在解决群众诉求时是否存在冷硬横推、效率低下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9.健全长效机制。加强与住房保障中心、临沂生态环境局平邑分局、平邑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中队、责任科室(工作组)要在做好问题排查整改的前提下,深入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制约工作开展的短板、影响发展质量的瓶颈,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和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有关中队、责任科室、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专班)

10.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作风建设,充分认识做好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围绕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谁主办、谁查处、谁负责”,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有关中队、责任科室、餐饮油烟治理工作专班)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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