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jjkfqglwyh/2020-0000033 发布机构 平邑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0-01-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经济开发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25号)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平邑县综合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地址:平邑县金花路西首,邮编:273300,电话:0539—4296017,邮箱:pyjjkfq@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开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准确、有效、及时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建立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了解的桥梁。

1、健全组织机构。开发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有关政策文件能做到及时发布,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

2、注重公开时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梳理我单位招商引资、经济建设、规划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党建等方面信息,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将涉及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公开。

3、严格公开审查。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发区严格审查程序,不定时对公开信息进行督查检查,确保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信息公开不安全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条,主要包括开发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领导分工、招商引资信息、安全生产、人事信息及制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等。此外,还实时公开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等工作动态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平邑经济开发区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次,开发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回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开发区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过程性、内部性信息不予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平邑经济开发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没有收到任何举报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内容不够均衡,主要表现为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较多,总结类信息公开较少,业务科室公开信息较多,职能科室公开信息较少。

(二)改进情况

2020年,开发区将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信息发布和接收机制,拓展公开途径,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同时,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邑经济开发区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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