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fangguanju/2019-0000019 发布机构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9-03-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向社会公布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联系方式:平邑县浚河路中段118号;邮编273300;电话:4211575。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18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不忘初心,阳光房管”品牌建设,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认真细致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平房管发[2018]8号文,我单位制定了信息提交、信息审核和信息发布制度,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具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交、审核和发布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具体实施,办公室组织、推进、指导、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以来,主动公开开发管理、市场管理和住房保障管理等各类政府信息1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单位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制定了制度,进行了规范,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网页信息更新时间过长,公开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数量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审批表填写不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方式,满足公众对房管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及监督权,促进全县房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单位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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