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scjdglj/2019-0000009 发布机构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9-03-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平邑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努力提高信息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平邑县市场监管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确定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专设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办理、备案、统计、查询等工作。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公共媒体发布、更新各类文字、图片等信息800余条,其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4条、市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6条。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平邑县市场监管局一如既往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规定和落实情况、向社会承诺事项以及执行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服务指南,让公众及时了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动态,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化的信息服务。

    2018年,本单位继续依托以县政府为主,其他各类形式共同发展的立体化、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门户网站公开。主要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信息。二是多种形式公开信息。及时通过利用报刊、广播、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政风行风热线等媒介公开相关信息。每逢出台涉及全县范围的重要文件、组织重要监管执法行动时,都会主动与各大媒体取得联系,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县市场监管局和各市场监管所窗口单位也都设立资料索取点、自助查询电脑等便民服务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了便捷周到的信息查询服务。三是通过“一屏一栏”公开信息。在单位设立电子屏,输入部门职责、内设机构、办事指南等信息,为群众办事提供指引;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张贴各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方便群众及时掌握了解。

  2. 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为社会提供档案查询服务1100余份,受理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1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为免费提供。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诉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平邑县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使其切实增强保密防范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取得了新进展。但是也存在部分政务公开栏目更新不及时、公众对主动公开信息渠道知晓程度不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对此,2019年,本单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