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czj/2019-0000010 发布机构 平邑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9-03-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平邑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相关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可在平邑县综合门户网站(http://www.py.gov.cn)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平邑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财政工作职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提高公开意识,积极公开政务信息,对于社会关注的民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发布等工作。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其中部门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2条,政策解读4条,减税降费信息4条,行政执法公示29条,财税信息11条,重点领域信息3条,机构职能2条,政策法规2条,业务工作2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2条,并按时答复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本着“公开、便民、服务、无偿”原则,2018年对各类信息公开与查阅实行零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

二是政务公开网页信息更新时间过长,公开时效性不够强,有待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督查。

三是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数量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方式,满足公众对财政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及监督权,促进全县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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