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sydw16-gknbbm-2017-0830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地震台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7-03-2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地震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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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平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关规定,特编制2016年平邑县地震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地址:平邑县汉阙路35号(平邑县县政府大楼四楼),邮编:273399,电话:0539-4211284,电子邮箱:pyxdz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单位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手段来抓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配备了一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一)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经常性的开展相关文件学习活动,大力提高对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局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先通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科室的保密审查后,再在媒体上对外公开;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公布了信息公开受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并要求各科室对接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能够立即答复的应立即予以答复,不能够立即答复的,要说明原因并承诺公开时限。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条。 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对外公开的信息都严格经过保密审查,由综合科统一对外公开,为“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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