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19-gknbbm-2017-0328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林业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7-03-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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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平邑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相关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平邑县林业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主动提高公开意识,从林业系统工作角度,积极公开政务信息,对于社会关注的民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做到明确职责、措施到位,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在公开内容上做到准确真实,在公布的时间方面做到及时更新,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对《条例》和《2016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和《2016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围绕强化责任、规范运作、增强实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制定贯彻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法规的实施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审批、公开和日常网站维护等工作。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林业局通过平邑综合门户网站、平邑县林业局网站、各级媒体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政策法规1条,规划计划1条,其它业务工作信息3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公开的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开,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对信息公开的宣传不够全面和深入;二是政务公开网页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够强;三是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数量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 二是深入领会《条例》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网站建设,提高发改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强化措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政府林业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方式,满足公众对林业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及监督权,促进全县林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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