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平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关规定,特编制平邑县检验检测中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加强组织建设,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信息资源的发布、更新工作,统一负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中心负责人进行审核把关;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中心内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无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及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中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平邑县检验检测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收入以及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职能机构3条,业务工作2条,统计数据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其他1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无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中心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负责人签发后才能由办公室专人公开,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中心设立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平邑县检验检测中心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有待提高,存在公开不及时的现象。二是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大多为兼职,并且相关人员存在业务知识缺乏的现象,随着信息公开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量存在不足的问题。三是更新频率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下一步中心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中心工作进展、政务动态、业务工作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
(二)加强相关人员的系统培训,做好业务培训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实际,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