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11-gknbbm-2017-0829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5-01-0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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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邑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平邑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相关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可在平邑县综合门户网站(http://www.py.gov.cn)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平邑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财政工作职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提高公开意识,积极公开政务信息,对于社会关注的民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发布等工作。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府规章类信息2条,业务类信息6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受理相关依申请公开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本着“公开、便民、服务、无偿”原则,2014年对各类信息公开与查阅实行零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 二是政务公开网页信息更新时间过长,公开时效性不够强,有待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督查。 三是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数量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 和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方式,满足公众对财政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及监督权,促进全县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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