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概 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做到明确职责、措施到位,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在公开内容上做到准确真实,在公布的时间方面做到及时更新,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围绕强化责任、规范运作、增强实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面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度建设情况
1.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检查、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严格工作程序,对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局办公室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请局领导复审,凡涉密的所有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公开后才能公开。
3.加强学习培训,确定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员,并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等6类。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政策法规9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信息14条,统计数据30条,其他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我局主要通过“平邑综合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政府信息。2015年对各类信息公开与查阅在本单位内部明确相关科室为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点。
(三)政务信息来源
我局公开的信息主要来源于水利局各科室和水利局下属各单位的相关法规、政策、工作动态、业务及服务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过公民或相关单位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申请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的相关来电来函。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件;也没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对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局办公室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请局领导复审,凡涉密的所有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公开后才能公开,确保公开的信息客观、真实。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二是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公开,更新时间过长等;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下一步的打算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便民利民的出发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让更多想了解水利的人了解。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