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09-gknbbm-2017-0829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5-03-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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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平邑县司法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法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机关形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了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具体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并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依托政府综合门户网信息公开平台圆满地完成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领导高度重视 平邑县司法局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2014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领导亲自协调有关处室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共计公开信息53条,其中政策法规1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1条、统计数据1条、其他49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公开的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开,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时间的及时性上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会进行认真总结,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采取更加有效地措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平邑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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