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送公开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7】39号)的规定进行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12部分组成。现向社会公布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主动公开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切实加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各科室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编制了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在单位网站公布,明确了信息的类型、获取途径、目录,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一是网站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平邑门户网站要求的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公开。中心各科室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努力提高上网信息质量。同时,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经分管主任审核无误后,由中心管理办专职人员及时上网发布。二是政务公开栏公开制度。由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定期发布相关信息。三是会议和文件公开制度。相关会议组织召开由中心主任决定,相关科室筹办。各类文件发布,相关科室编印,分管主任、主任审核。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更好的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会议,领导小组经常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条例》内容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中心通过主动公开监督投诉电话、设立意见投诉信箱、认真承办12345市民热线工单、参加行风热线等方式回应群众关切的政务服务方面的问题,并与群众开展互动交流,全年共参加行风热线上线活动5次,全年累计承办12345市民热线工单共计35条。中心还开通了新浪微博,微信平台等通过新媒体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进依法交易工作
2016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下属单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重点开展了全面推进依法交易的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招投标信息公开透明度,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营造依法、规范、高效、便民的市场环境。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中心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政府采购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办事流程、法律法规等。具体包括在平邑县综合门户网站上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政府采购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心醒目位置以电子屏、公示牌形式公示相关办事流程和法律法规等。
(二)、重点推进行政审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等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重点推进行政审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一是网上公开。把进厅办理的审批项目的审批条件、办事流程、法律依据、许可期限、收费标准、表格下载以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布,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二是公示栏公开。在中心机关大厅设立公示墙,对进中心的窗口部门及人员、行政审批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房地产开发收费标准、工商登记审批项目等内容进行公开。三是大屏幕、电子触摸屏公开。通过在中心安装LED大屏幕对行政相对人所关心的政务信息、窗口布局、服务指南、审批事项办理结果等一系列政务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四是宣传单、宣传册公开。为各部门窗口印制《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把办理事项、政策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大内容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到了内容丰富、全面真实、更新即时。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7条,其中,其中机构领导、工作动态及人事信息5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7条;业务工作信息45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条;招标采购信息624条。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中心建立了单位网站,并开辟专栏,专人负责,及时、合法、有效的公开信息,并依托平邑门户综合网站、室内大屏幕、政务公开栏,多途径进行信息公开。
(二)公开形式
1、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pingyi.gov.cn/
2、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
3、新闻媒体;
4、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简报。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凡提供或者发布信息的科室,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网站管理人员依据信息公开登记表发布信息。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对上网信息保密审查人员实现报备制度。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中心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加固了网络信息安全。
十、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下属2个事业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行公开,统一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制度进行管理和落实。
十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需灵活多样。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栏目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管理规范;抓好相关栏目动态内容的更新工作,做到内容更新、办理及时。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进行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4885177。
二0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