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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5-02-1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物价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物价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明确由分管局领导主抓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政府信息承办工作由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由局信息中心负责。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工业信息简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价格管理工作信息。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一是公开了部门的机构职责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部门内设科室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三是公开行政许可、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时限等事项。四是公开工作计划和总结。五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事项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作,业务人员接受专业培训较少,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还需不断完善,业务工作办理情况公开还有些滞后,管理人员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责任,提高信息报送时效。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不够全面。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今后工作安排。

(一)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督查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平邑县物价局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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