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yxsydw21-gknbbm-2017-0830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6-04-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城乡规划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城乡规划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由平邑县城乡规划局编制的201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平邑县城乡规划局网站和平邑县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综合科,0539-4687900;规划监督监察科,0539-4687907。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中心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李立为第一责任人,副局长訾焱为分管负责人,局综合科、规划监督监察科为责任单位。落实人员具体承办、协调、上报,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运行顺畅。
  (二)拓宽公开渠道,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现场受理相结合,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整合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加强社会热点等重点信息的回应。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公开部门职责、规章制度、标准权限、审批程序、工作流程、办事指引及投诉渠道等有关内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配套方案,加强监督,严格检查,不断优化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布。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42条,占总体比例的21%,主要内容为我局新闻及规划系统相关新闻信息;业务工作类信息126条,占总体比例的63%,主要内容为规划用地管理、规划建设工程管理、规划验收公示等业务类信息;办事指南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 2%,主要内容为方便群众办事而发布的相关通知;其他信息29条,占总体比例的14%,。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都是要求公开与申请人利益相关的规划图纸等。我局都及时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给予了答复。
  四、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收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抓住重点内容,规范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了政府信息服务群众生活的功能,同时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但在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时效性与群众获取的需求仍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同时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以及协调处理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检查以及监督工作。






                       平邑县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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