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24-gknbbm-2017-0830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5-03-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统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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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平政办发[2013]11号《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上级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平邑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平邑县政务网”(www.p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县政府办公楼5楼西;邮编: 273300;电话:7183001; 电子邮箱:lypy@stats-sd.gov.cn)。
一、概述 积极开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立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政府取信与人民群众的的根本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办发[2013]11号文件的要求,我们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了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加强了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公开的内容详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们对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主动公开的信息3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统计数据2条。 三、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投诉等事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五、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我局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局长赵仁海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平邑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并指定由县局办公室和综合科统一整理信息公开内容和计算站负责计算机网络安全维护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则采取“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的四定措施,严格实行“专人专管、一网一机、专网专盘”,严禁出现统计内网、互联网相互串联、移动存储器交叉使用、涉密文件资料网上传递以及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审签的统计数据或信息上网公开的情况,有效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按照当前的社会形式和要求,我们的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主要的工作任务是:深化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行为,明确公开的目的,同时要加强基础性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 二是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三是加强基础工作,推进局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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