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28-gknbbm-2017-0830003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5-03-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民族宗教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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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要求,编制2014年平邑县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狠抓公开实效,积极做好民族宗教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资源的发布、更新工作。 二是完善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完善修订了《平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平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平邑县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发布,予以及时更新完善。 三是建立健全机制,依法规范公开。我局按照上级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及时地完成了本局的信息公开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对凡是可以公开的信息,特别是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截至2014年底,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1条,其他类信息3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向社会公开了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同时,坚持公正、公平和严格依法的原则,以便民、利民、高效为核心,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时登记、转办、督办、答复,对无法公开的情况及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有时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阶段,我局将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制度建设,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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