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yxgzbm07-gknbbm-2017-0825001 发布机构 平邑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5-03-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平邑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邑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平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公安工作角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提高公开意识,积极公开政务信息,对于社会关注的社会治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下设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发布等工作。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平邑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信息调研科,确定了专兼职人员和专用办公用设备,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发布等工作。平邑县公安局修订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共工作安全高效运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平邑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条,其中更新机构职能信息1条,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和其他类信息161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平邑县公安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受理相关依申请公开信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平邑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本着“公开、便民、服务、无偿”原则,2014年对各类信息公开与查阅实行零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平邑县公安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所有政府公开信息,均坚持了 “随时公开、逐条严格保密审查、每月定期监督检查”的原则,依照具体人员撰稿、保密人员审查依法公开信息。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平邑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较2013年的108条增加了**条,增幅为**%,但与上级的要求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一是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不够全面深入了解,主动公开信息不能坚持长效,公布不够及时,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因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部分科室队所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深,信息不能主动及时提供,致使有些信息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更新。三是需加强信息格式规范和尺度。对信息公开的格式不够规范,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精简不全面。

针对以上问题,平邑县公安局将认真采取措施,在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提高认识,规范操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适时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扩大充实政务信息公开队伍,提高规范操作技能,确保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二是认真梳理,稳步推进。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认真总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找出工作的短板和存在的不足,及时予以改进,确保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稳中求好。三是强化宣传,增量公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科室队所等业务部门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定期约稿,集中会商,把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民生的信息逐步增量公开,最大限度地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调研,固化机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的调查研究工作,虚心学习先进经验做法,改进和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明确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逐步形成规范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