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sydw15-gknbbm-2017-0830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5-03-0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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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发【2014】64号)的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www.pingyi.gov.cn)进行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9-4885106。 一、概述 2014年,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主动公开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切实加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各科室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编制了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在单位网站公布,明确了信息的类型、获取途径、目录,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注重加强与各科室的协调沟通, 严格把好保密工作第一关,对日常工作的文件、会议资料的管理,该归档进行归档保存,专人负责管理,该处理的文件草稿及时处理掉,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维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的稳定工作。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更好的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会议,领导小组经常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条例》内容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到了内容丰富、全面真实、更新即时。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7条,其中,其中机构领导、工作动态及人事信息21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1条;业务工作信息276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1条;招标采购信息368条。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中心建立了单位网站,并开辟专栏,专人负责,及时、合法、有效的公开信息,并依托平邑门户综合网站、室内大屏幕、政务公开栏,多途径进行信息公开。 (二)公开形式 1、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2、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 3、新闻媒体; 4、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简报。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的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需灵活多样。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栏目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增加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保证管理规范;抓好相关栏目动态内容的更新工作,做到内容更新、办理及时。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二0一五年三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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