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yxgzbm09-gknbbm-2017-0829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6-02-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15年平邑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平邑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平邑县司法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法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机关形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了职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具体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并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落实了信息公开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依托政府综合门户网信息公开平台圆满地完成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平邑县司法局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2015年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领导亲自协调有关处室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平邑县司法局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组织领导及详细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展开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制可依,有制可循。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年共计公开信息29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13条、统计数据4条、其他9条。通过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信息,充实了平台内容,保证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性,方便了群众查询,进一步提高了公开平台的建设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公开的信息都经过保密审查,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开,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时间的及时性上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们会进行认真总结,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采取更加有效地措施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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