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相关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平邑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能和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提高公开意识,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更好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6年全年,我局共在各主要公开平台,各级媒体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公告公示、征地信息、财政预算决算等各类信息共计1032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平邑县国土资源局继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主动公开信息审批-报送-备案-公开流程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流程和时限等相关制度,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在局门户网站设立了局长信箱、信访投诉、在线咨询等互动交流栏目,全年累计收到并答复各类政策咨询、信访投诉事项共计33条。我局还开通了新浪微博,通过新媒体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针对土地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增减挂钩、批后监管、土地登记等重点工作的立项、招标、开展情况全面、及时的通过局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共平台建设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1、平邑县国土资源概况,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与地理信息三个方面;
2、部门职权目录、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科室职能;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省、市、县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文件通知,相关政策解读;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供应计划、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地价信息;
6、土地供应结果、闲置土地处置情况、采矿权审批结果、矿业权出让转让、不动产登记结果;
7、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8、征收土地及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矿业权出让、采矿权价款评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等公告信息;
9、“两学一做”、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专项工作开展以及落实情况等;
10、机关建设以及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开展等情况;
11、国土资源业务办理指南;
12、行风热线、局长信箱反映问题办理情况;
13、人事任免、晋级、奖惩、职称评定情况;
14、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在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
2、在国家、省、市、县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
3、开通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0539-4292833和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举报电话12336、0539-4292835提供咨询服务。
4、局机关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均依法依规给予了及时、合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标准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本着“公开、便民、服务、无偿”原则,2016年对各类信息公开与查阅实行零收费。
八、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正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严格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公开的信息必须由科室所主要负责人审核和校对,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重要信息的公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发布。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13个事业单位全部按要求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报纸媒体、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相关信息。
十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继续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将门户网站打造成为内容充实、功能强大的信息公开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
(三)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扩大信息公开途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四)着力做好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五)在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