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05-gknbbm-2017-08250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6-03-1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教育体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邑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平邑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相关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可在平邑县综合门户网站(http://www.py.gov.cn)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平邑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教育工作职能,主动提高公开意识,积极公开政务信息,对于社会关注的民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多种形式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制定贯彻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法规的实施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审批、公开和日常网站维护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受理相关依申请公开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本着“公开、便民、服务、无偿”原则,2015年对各类信息公开与查阅实行零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对信息公开的宣传不够全面和深入;二是政务公开网页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够强;三是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数量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加强认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信息,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工作动态,及时在网上公开。 三是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政府教育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方式,满足公众对教育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及监督权,促进全县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