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sydw07-gknbbm-2017-083000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7-02-2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物价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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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平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关规定,现将平邑县物价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由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毁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12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强化组织机构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狠抓价格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调整价格和收费信息目录标准与信息内容规范,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指南,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通过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县政府网、平邑县物价局网等多渠道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查阅各类价格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亲自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明确由分管局领导主抓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政府信息承办工作由局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由局信息中心负责。并建立健全了网站信息公开、公开栏公开、会议和文件公开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毁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度,我局开展了重点领域网络信息安全检查活动,对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及核心业务信息系统进行了自查,通过分析面临的安全威胁和风险,查找出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的采取了防范对策,切实加强了重点领域网络信息安全。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2016年县物价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6条。
(一)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根据《2016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取消县物价局1项权力事项,并对外公布。
(二)加大财政资金公开力度。按照《2016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预决算公开进行了细化,并根据县财政局的具体部署,规范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重点规范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
(三)着力加强重要民生价格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阅价格和收费信息,在“便民查询”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立了“物价信息”栏目,公开发布重要民生价格监测信息、价格动态分析,使价格信息发布更加全面、更加规范。2016年“物价信息”栏目共发布物价信息12期。
(四)加大价格宣传和政务信息报送。运用平邑物价网、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平邑物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价格部门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印发价格宣传材料5000余份,上报各类价格政务信息300余条(篇)。
六、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凡公开的信息全部免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没有此类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制定了《平邑县物价局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及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安全。县物价局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的检查,加固了网络信息安全。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县物价局所属2个事业单位,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行公开,统一按照局机关信息公开制度进行管理。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县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仍有一些不足,主要是:有些价格信息公开仍需进一步提速;个别价格政策的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价格动态分析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大局意识、对标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联系。
电话:0539-4211628
电子邮箱:pyxwjj12358@163.com
平邑县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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