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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scjdglj/2026-0000005 发布机构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6-01-2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民生需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组织体系,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平台建设等措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公开内容全面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同时,聚焦民生热点,强化信息公示,定期发布流通领域成品油抽检结果、学校食堂检查情况及食品药品处罚信息,及时发布违法查处案件信息,切实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公众满意度。2025年,通过“平邑县人民政府网”平台,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公开信息120余条,内容涵盖政策解读、行政执法、抽检结果等重点领域,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5年,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流程,确保每项申请都能及时、准确、合法地得到回应。全年共收到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从目录建设、规范性文件管理、保密审查等环节着手,确保信息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1.完善主动公开目录

建立并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结果等重点内容,确保目录与实际公开内容一致,便于公众快速查询和获取信息。

2.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序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发布和清理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管理。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并在制定完成后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同时,定期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废止或修订不符合实际需求的文件,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3.严格保密审查制度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通过“三审三校”机制,进一步强化保密审查责任,避免因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安全隐患。

(四)平台建设方面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多种渠道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便捷性和透明度。

1.优化依申请公开渠道

在政府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流程和所需材料,方便申请人提交申请。同时,定期更新公开指南,确保申请人能够清晰了解申请程序和要求。

2.完善政务公开专栏

在政府网站上设置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专栏内容分为政策法规、行政执法、食品药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预决算公开等板块,每个板块下细分具体事项,确保信息分类清晰、层次分明。同时,专栏内容及时更新,确保公众能够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加强过程监管等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内部监督制度,明确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科等科室在监督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强化制度保障

制定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科室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估,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加强培训与指导

2025年,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局性政务公开培训会议1次,重点围绕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监督保障工作规范开展。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的专业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1

行政强制

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

1.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全

当前,信息公开工作在部分重点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整体覆盖面仍需进一步拓展。部分工作领域的信息未能得到充分公开,导致公众对某些工作内容的了解不够全面。这种侧重于某些工作的公开模式,可能忽视了其他工作的信息需求,影响了公众对政府工作全貌的认知。

2.公开内容缺乏特色与深度

目前报送的政务信息多为一般性的描述,缺乏具体的案例分析、数据支撑和创新举措的展示。这种同质化的信息内容,未能有效突出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亮点和特色,导致公开内容的吸引力和公众关注度相对较低。

(二)改进措施:

1.优化信息分类管理:建立更加科学的信息分类体系,确保各领域工作信息得到均衡关注和全面公开。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信息的实用性和参考价值。

3.创新信息呈现形式:结合多媒体、图表、案例分析等多样化形式,增强公开内容的吸引力和可读性,突出工作亮点和特色。

通过以上改进,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更好地服务公众需求,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5年度,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共承办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7件,其中主办件2件,协办件1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办结,满意度100%。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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