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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gaj/2026-0000001 发布机构 平邑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6-01-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平邑县公安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公安工作职能,以“提升透明度、服务群众、强化监督”为核心,持续完善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年严格落实《平邑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制度》,强化统筹,明确2名人员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及平台维护,配备专用办公设备,累计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4场次,覆盖各科室、派出所业务骨干120余人次,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落地。

(一)主动公开方面

聚焦群众关切与法定公开义务,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2条,内容涵盖警务动态、政策解读、办事指南、预警提示等。其中,围绕《临沂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领域,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社会公益类信息35条(反诈宣传、交通安全警示、户籍政策优化通知等);针对群众高频咨询事项,通过《县长信箱》栏目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信息19件,有效延伸信息公开服务效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数量与2024年同比下降50%,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办结率100%;同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办理情况及时与申请人沟通联系,进一步解疑答惑,持续提升服务便捷性。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修订《平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科室初审—保密办复核—分管领导审批”三级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事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实现“应公开信息清单化管理”;规范规范性文件管理,2025年无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文件定期在部门网站更新,确保与政府文件库数据一致。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网站集约化管理。依托平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安专栏,优化栏目设置,整合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入口、政策解读等内容,全年更新专栏内容182条。二是政务新媒体运营。现有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平台,2025年累计发布内容820条,实现“信息传播+互动答疑+服务引导”一体化;三是线下渠道拓展。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设置“政务公开咨询岗”,提供信息自助查询、申请材料下载服务;在派出所户籍室、交警中队等基层网点张贴公开事项清单430余份,公布监督电话,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方面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全年开展业务培训4场次,培训内容涵盖《条例》解读、保密审查规范、新媒体运营技巧等,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77

行政强制

2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2.8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颗粒度不足,政策解读存在照本宣科现象,针对群众理解难点的通俗化解读较少;二是新媒体互动效能需加强。政务新媒体以单向发布为主,对群众留言的响应速度仍有提升空间,互动话题策划不足,未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度。三是基层公开协同性不足。部分派出所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收集、上报存在延迟,导致部分基层警务动态未能及时公开。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内容精细化公开。2026年将梳理“群众高频需求信息清单”,细化公共安全数据、行政许可办理流程等公开内容;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联合社区民警开展“政策进社区”直播解读活动,每季度不少于2场,提升解读实效;二是强化基层协同管理。明确基层信息上报时限,每季度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建立“机关+基层”信息联动机制,机关科室定期下沉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公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5年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相关收费记录。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2025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5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涉企服务等信息12条,展现公安机关新时代新作为;二是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在政务服务大厅及线上平台全面公开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办理材料、时限、收费标准等,实现“线上线下信息同源、内容一致”;三是政策执行公开。针对户籍制度改革、机动车登记新规等政策,通过“政策解读+基层宣讲”形式,公开政策执行标准、办理流程,确保政策落地透明化。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关于规范新老县城街道门牌标识的建议),提案按时办结,办结率100%,办理结果已通过书面形式向委员反馈。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一是“警民恳谈会+信息公开”融合模式。全年开展线下警民恳谈会18场,现场公开辖区治安状况、便民举措等信息,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5条,会后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意见办理结果;二是依托微信公众号、“警企联络群”等,积极宣传推送警企联系特别是“五个一”主题活动成效、风险预警提示、“以案普法”等。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制作了“易拉宝”标语标识、在滚动大屏上播放宣传标语等,各派出所也在户籍窗口等处,设置不同形式的宣传标语45处,共同打造护航发展宣传矩阵,巩固公安主动担当作为、近企亲企助企的良好形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坚持“大宣传保平安创满意”的思路,把握工作“时度效”。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对重点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重点案件侦办、典型案例和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回应社会关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及时发布警务动态。2025年12月,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拦截76万元诈骗资金”案件被人民日报、公安部新闻媒体中心、公安部刑侦局、中国青年报、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等多级主流媒体及网络平台转载报道,累计点赞转发评论近百万次条,形成了网络矩阵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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