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gaj/2025-000000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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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平邑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平邑公安 守护平安 警民携手 共创满意”的中心思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服务水平日益提升,营商环境全面改善,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明显上升。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邑县公安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单位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平邑县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指挥中心(办公室)为具体责任部门,明确专人专职负责,纪检督察协同监督。在公开内容上,我局坚持公开与保密并重,确保信息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发布。2024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5条,及时处理县长信箱9件,承办回复12345热线4070条,均按时办结,有效提升了信息透明度与公众信任。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全面梳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进一步细化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范围,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制度。2024年,平邑县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数量与2023年减少4件,均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新理念、新方法,制定完善了《平邑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平邑县公安局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等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时限要求;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及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导和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培训等办法。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打造多元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标县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标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推进多元化的政务新媒体建设,在微信平台开通“平邑公安”微信公众号,拥有粉丝27985人。今年来,共发布作品1027条,运营状况良好。同时,强化材料审核把关,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做到名称规范、内容准确、无错别字。2024年来共在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147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平邑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其文同志担任,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原有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增加了2名辅警,进一步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力量,全年共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平邑县公安局按照县政府办公室总体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增进了警民之间的良性互动。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薄弱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公众关注的热点执法领域,如特定复杂治安案件处理细节、新型网络犯罪打击成果等信息没有及时对社会公开,未能充分满足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二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社会关注事件发生后,信息通报发布滞后,未能在第一时间向社会通报事件基本情况、处置进展等,导致公众因信息获取不及时产生误解和猜测;三是公开渠道利用不足。过度依赖于政府官方网站公开信息,对政务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运用不够充分,信息发布率不高,内容更新不够及时,部分群众没有通过便捷渠道获取公安信息。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全面及时梳理公安工作业务,将热点执法领域纳入重点公开范围,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侦破过程、网络犯罪典型案例及防范措施等信息,尽可能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专家访谈等形式,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 二是提高公开时效。建立健全重点事件信息快速响应机制,明确信息发布流程和责任人员,确保重点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通过多渠道发布初步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优化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维护,配齐专职人员,制定信息发布计划,增加信息发布频率,及时推送公安工作动态、便民服务举措等信息。同时,加强线上、线下多渠道间的警民交流,方便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回应,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 下一步,平邑县公安局将紧紧围绕群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为目标,认真整改问题短板,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平邑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做实制度保障。平邑县公安局把制度建设重心放在具体操作层面,重点在建立领导体系、明晰职责分工、规范公开流程和完善公开目录等方面积极探索,解决好谁领导、谁负责、谁界定、谁把关等问题,将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引入制度轨道。二是做实法制保障。把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纳入执法规范化建设内容,让一批善于学法、用法的民警承担这项工作,同时依托“法律顾问委员会”,争取专业法律人士支持,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三是做实责任保障。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对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引起复议、诉讼的,导致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以及因提供的具体答复意见和内容不真实、不合法,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另一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具体行政行为、执法行为,实行“一案一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问责。通过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依法履职,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平邑县公安局共收到政协提案0起,人大建议0起。 (四)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做法 “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日新月异,县公安局持续落实创新强警、数据强警战略,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拥抱现代科技。抓住“爱山东”APP资源平台,根据市局要求将公安工作中适宜公开的各类审批许可项目、管理服务业务、案事件处理进展等内容实行“掌上运行”,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获取信息,架起拉近警民关系的网上“连心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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