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索引号 pingyifpkfbgs/2025-0000004 发布机构 平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平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编制《2024年度平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开该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方面

平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以及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媒体、报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0条,其中资金分配信息12条、项目安排信息14条、政策措施信息7条、工作信息7条;在今日头条、农村大众客户端、长江网、齐鲁壹点、人民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宣发了《我县针对三无失能人员配备的“安享家园·一键解忧”智能监控系统工程》,赢得了广泛好评;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4年平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与2023年相比减少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优化主动公开目录,确保分类科学、内容完整,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有效、可靠性。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信息失密、泄密事件。强化信息发布人员的保密意识,对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严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2024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四)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推进平邑县政府网站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落实好网站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工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充分利用现代新媒体,拓宽公开载体和平台,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做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最大化。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管理,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需与上年度转结继续办理一致)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度,平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存在信息发布分类不合理的情况;二是政务公开资金投入和人员力量不足,从业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还有待加强;三是公开信息质量和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优化信息发布分类。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政策变化和社会需求及时更新分类标准;加强部门管理栏目,根据需求进行部门定制栏目的重新梳理调整,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信息;

二是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搭建在线学习平台,分享最新的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发布内容;鼓励相关人员与其他单位合作交流,共同探索信息公开方式;

三是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及时且易于理解;推动政务透明度,鼓励跨部门合作,整合资源,避免出现信息孤岛现象;围绕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及时、正确公开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性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下一步,平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保障,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深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强化工作监督保障。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未办理建议、提案。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围绕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利用平时走访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了解乡村振兴政策的途径,让政务信息走出去,保障群众知情权。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