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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fangguanju/2025-0000003 发布机构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5-01-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强化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为指导,主动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以及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2024年度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共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表公开信息16条,主要涉及部门预决算、住房分配信息、工作信息等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要求,对收到的申请及时受理并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2024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比2023年减少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生成、审核、发布、归档的流程管理,同时建立严格的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时效性、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做到对各栏目定时全面审查,持续优化完善发布信息,切实做好相关内容的按时发布与及时更新。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工作要求,对检测发现的网站错敏信息立即整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把关、职能科室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锻长板补短板,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数量总体较少,部分主动公开内容未能充分满足群众需求;二是信息格式不够规范,影响信息的可读性与公众的获取效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与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优化主动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制定统一的格式标准,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与把关,确保信息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下一步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将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4年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共办理2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息台账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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