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yiyillbzj/2024-0000004 发布机构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平邑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邑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11楼1105房间;邮编:273300;电话:0539-2099588;电子邮箱:pyxylbz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邑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抓好主动公开。我局按照新修订的《条例》以及国家、省、市要求,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工作规律和特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截至2023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布信息100余条。机构职能公开情况,在平邑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机构信息、相关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区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对医疗救助标准和救助结果进行公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公开医保政策、经办流程和基金预决算情况,方便社会公众知晓。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全面梳理了行政权力责任事项清单并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座谈,进一步加大各方参与力度,增强决策公开性、透明性。

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提升公开水平。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依据各科室机构职能,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具体到各科室,由专人负责上传。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规定和要求,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把握、分析总结能力,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

四是强化平台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成立了平邑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事务,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全年“平邑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0余条。

五是加强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中,作为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监测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由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从而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主动配合县政府的监督,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扎实做好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对于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方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专业人才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软、硬件的使用方面存在困难。针对以上问题,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公开效率和质量。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定期通报各科室、馆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高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大医保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规范化。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医保局共办理政协提案1件,内容主要涉及流感疫苗和HPV疫苗接种纳入医保报销等方面。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层层抓落实,提案已按期答复完毕,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及时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用活载体,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医保。二是实现“精准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新媒体客户端等宣传平台,形成宣传矩阵,及时报道医保部门的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特色做法、经验措施、突出成效等。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增强专业素养和理论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聚焦高频医保政策和经办业务、群众关注集中发布等相关信息,形成清晰明了的公开合集,及时回应民生关切。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平邑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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