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swj/2024-0000005 发布机构 平邑县商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平邑县商务局(简称县商务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围绕全县商务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局相关职责、内设机构、部门文件、商务活动、执法情况、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广泛开展促销费等宣传工作。还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发布各类商务信息300余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平邑县商务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把公开内容,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4、平台建设方面。不断优化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根据相关要求完善相关栏目、补充相关内容。提高微信公众号“山东平邑商务”平台建设,提高信息知晓率。

5、监督保障方面。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对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不够及时。业务科室没有主动提供公开信息,导致公开不及时。

2、公开数量不够。没有深入挖掘公开信息,部分模块公开数量少。

(二)改进措施

1、办公室主动与科室对接,提高公开效率。

2、与商务工作有机结合,深入挖掘公开信息,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我单位无该项业务产生。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县商务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增强行政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商务部门良好形象。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县商务局主办建议提案5件(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协办建议提案2件(政协提案2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