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gaj/2024-0000009 发布机构 平邑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平邑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着力打造阳光警务,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了公安工作透明度。同时,全面推进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有力推动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一是强化信息发布,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和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平邑县公安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79条,及时处理县长信箱内容2条,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放大和延伸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

二是强化公开监督,提升群众满意率。坚持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来信反映的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切入点,最大限度拓宽社情民意搜集渠道,狠抓交办督办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2023年,平邑县公安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按时办结并答复6件。2023年,平邑县公安局收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收到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积极会同主办单位按时办结并答复。

三是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营造浓厚宣传氛围。2023年,平邑县公安局共有政务新媒体平台3个(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各1个),运营状况良好。其中,在国家级媒体发稿13篇,省级媒体刊发新闻稿件31篇,市级媒体发稿46篇,县融媒体中心报道视频专题节目33期,省市县三级政法栏目刊发稿件8篇,实现了公安机关与社会、群众的有效沟通与互动,大力弘扬正能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时限要求,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2023年共组织开展业务培训4场次,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保密观念和业务水平,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11

行政强制

30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5.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邑县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以政务公开工作为有力抓手,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各类信息应发尽发,不断提升工作的透明度。但结合工作实际,出于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和涉密信息安全管理,部分信息内容不适宜对外公开,公布的各类信息数量和质量与县直有关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遇到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出于保密心理,有时在“公开”与“保密”上有顾虑而不敢公开,在“管理”与“服务”上有错位而不愿公开。二是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及相关行政复议申请等事项的办理,对民警的法律知识、公安业务等具有较高要求,个别民警对个案中一些具体事项是否需要公开、由谁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研究还不透,在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信息发布人员对信息安全重视程度不够,片面认为保密工作属于专职保密人员的职能范畴,未能充分认清发布涉密、敏感、有害信息的危害性。

针对以上问题,平邑县公安局将紧扣信息公开重点要点,在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一是强化接受监督思维。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清醒认识到当前法律规定、执法环境和社会舆论的快速变化,转变执法理念,习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形势需要主动公开,对公众关注的热点案事件尽早讲、准确讲、坦诚讲,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赢得群众支持,提升执法公信力。二是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加强与群众的良性互动,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利益作为执法追求,尊重人民群众的合理意愿,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另外适时开展信息公开“回头看”工作,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整改问题,明确下一步深化方向和路径,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安工作,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能、以公开促作风的良好效果。三是深入业务技能培训。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指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公安微博微信、保密安全等内容,通过专题培训、以干代训、网络教学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不断提升执法主体规范执法及政务公开素养,为推动警务公开提供坚实队伍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二)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部署,以利民、便民为中心,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政务活动。一是通过召开公安队伍作风整顿座谈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企业、群众及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座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民生纳民意。二是除依靠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外,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全力宣传工作成效、发布便民信息。三是充分利用“110”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使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社会的同时,也让群众更方便快捷的体验到政务公开带来的好处,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信任。

(三)2023年,平邑县公安局收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收到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积极会同主办单位按时办结并答复。

(四)创新政务公开“五同步”工作机制,探索创新重磅稿件央、省、市、县四级政法机关、媒体平台和公安内网“五同步”推送工作机制,确保重要信息、重要活动、重要新闻、重磅稿件形成矩阵宣传效应。依托公共关系交流中心平台,与中央电视台、临沂日报、山东商报、平邑融媒体中心等各级媒体、平台保持常态化友好合作,不断加强交流,外部宣传影响力明显提升。其中,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天网》栏目组采编专题节目2期,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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