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xmsyj/2024-0000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编制并发布2023年度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机关形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2023年,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逐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综合门户网信息公开平台圆满地完成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工作24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4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重要工作推进信息11条,涉农补贴类信息7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数量于上年保持一致。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确定由办公室和宣传科室专项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内容多重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肃性。

4.平台建设方面。利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定了具体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5.监督保障方面。明确分管领导,加强工作调度和监督指导,确保政务工作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完善群众监督制度,保证公开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在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距《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信息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为群众及企业服务的市场供求、科技等方面的信息不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政务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畜牧信息存在着覆盖面小、共享度低等问题。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让群众更多了解畜牧业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二是加强督查,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报送和发布信息,形成主动公开、规范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明确工作分工及职责,实行政务公开内容多重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肃性。

  1. 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接到人大相关建议、提案。

  2. 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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