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tjj/2024-0000005 发布机构 平邑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平邑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立足统计部门职能,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2023年县承担的统计工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业务工作、“三公经费”、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平邑县统计局严格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县政府开办的“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局相关职责、内设机构、部门文件、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执法情况、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广泛开展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统计法规等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截至12月30日,平邑县统计局通过“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96条,“平邑统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转发信息188条,合计284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3年平邑县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数量相比去年减少2条,申请内容分别为“请贵单位提供平邑县最新的人口普查数据”,已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答复完毕。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平邑县统计局制定《平邑县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平邑县统计局网络信息安全制度》,确立政务公开信息审核登记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充分发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促进我局统计宣传工作。

4.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平邑县统计局依托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不断优化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根据相关要求完善相关栏目、补充相关内容,顺应网络新媒体形势,新增统计数据图解。同时加大微信公众号“平邑统计”的建设力度,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宣传活动。

5.监督保障方面。

为保证信息网站的安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平邑县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的相关职责,设具体信息公开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7名(各科室信息公开联络员),积极宣传统计政务工作,解答统计数据信息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较少。机构信息和领导班子变动后公开不够及时;工作动态大多发布在平邑统计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工作动态数量较少。二是统计数据公开力度不够,数据解读形式单一。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更新机构信息和工作动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统计数据公开形式,采用绘制柱状图、折线图、组合图等方式更为直观地展现和解读数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本单位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平邑县统计局根据自身工作职能,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依托政府网站、“平邑统计”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加大统计数据解读力度,采用图文解析等多种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3.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4.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季度统计数据新增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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