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zfcxjsj/2024-0000016 发布机构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4-01-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领导、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保障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5条,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水环境质量等情况,及时更新机构信息、职能等方面内容。

2.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8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5件,信件申请1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补偿、物业合同等。

3.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加快构建住建局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重点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健全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办事服务公开透明。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稳步推进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便于公众查询获取,促进制度有效执行。在推进政府网站建设的同时,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平邑住建”微信公众号保持每周更新,全年推送195篇图文信息,积极向闪电云等新媒体平台投稿,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建立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

5.监督保障

按照《条例》的各项要求,我局安排专门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搜集、整理、登记、确认,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住建局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监督落实,注重人员培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7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群众对依申请公开的适用范围不了解、对申请公开的内容描述不明确,造成多次申请公开后,仍不能有效解决群众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为使群众得到有效的答复,住建局深入调查研究,详细了解相关信息,收集证明材料,详细解答了群众的疑问,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暂未收取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

一是围绕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结合全省公开目录修订和机构改革,做好机构职能、人员信息及主动公开目录、平台的相应调整完善工作,原有历史数据做好迁移、保存。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持续抓好主动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扩大政务开放参与。三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2、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围绕主动发布、公众参与、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内容,对现有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进行梳理、优化,做到“五公开”全覆盖,发布、解读、回应衔接全流程,切实发挥公开制度规范指导作用。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保证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严肃、安全,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3、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化

一是拓展政务公开领域。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梳理纳入负面清单的事项,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探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拓展公开平台载体。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做优政务公开板块,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提升信息发布和传播集群、矩阵效应,推进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发布、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解读编写、审签、发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作用,灵活运用领导解读、专家解读、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形式,丰富解读手段,持续提高形象化、可视化、通俗化解读材料比重,使解读可视、可亲、可信。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平邑县住建局承办人大建议3件,其中主办3件(0件已经解决,其余3件正在逐步解决中)。承办政协提案2件,其中主办2件(0件已经解决,其余2件正在逐步解决中)。

1、人大建议23号:“关于打通建设路(平成路至黄金路)路段的建议”,由住建局市政科承办。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设路(平成路至银花路段)和建设路(金花路至黄金路段)两段道路的建设工作。目前该路段土地指标已办理完成,并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待地上附属物清理完毕后即进场施工。县住建局将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争取今年内尽快将该条道路全线贯通。

2、人大建议57号:“加快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由住建局燃热办承办。针对“白彦镇天然气管网建设问题”,自2022年开始,平邑奥德燃气开始建设白彦镇界牌沟村-周沟村中压燃气管道项目,全长13公里,总投资780余万元。管道沿319省道铺设,东西贯穿白彦镇,连接白彦镇东西两个气源。项目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23年6月建设完成。针对“白彦镇暖气管道建设问题”,白彦镇尚未有集中供热热源,根据我县乡镇实际情况和其他地区清洁取暖经验做法,白彦镇有供暖需求的学校、医院、社区、企业、村居等可以使用空气能热泵、天然气锅炉等分散清洁取暖方式解决用暖问题。

3、人大建议60号:“关于建设白彦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议”,由住建局排水处承办。经住建局实地调研,白彦镇驻地现建有1座15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目前设施处理能力已不满足需求。依据平邑县城镇排水专项规划(2022-2035)白彦镇污水规划,建议保留现状15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设施,镇区东南部新建一处3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白龙路以西污水,远期扩建至1000立方米/日;同时,依据白彦镇(黄坡)现有工业、生活污水治理需求,建议合理规划选址新建300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

4、政协提案80号:“关于提升城市道路照明质量”,由住建局路灯所承办。平邑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路灯建设维护管理,提高路灯照明覆盖率和亮灯率。积极协调支持省道、乡镇、村居的属地主管部门,推动道路路灯安装,提高路灯覆盖率和道路照明水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天气等因素灵活调整路灯开关时间,进一步完善路灯巡查制度,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维修,确保路灯正常运行和亮灯率。

5、政协提案87号:““兴水河及沿岸治理改造方面””,由住建局基建科承办。道路桥梁工程。工程总投资7.17亿元,新建兴水河南路、北路等道路21条,改造提升宗圣路、建设路、汉阙路等道路共9条,铺设各类管网175公里,新建滨河西路桥梁1座,改建板桥、宗圣桥等桥梁5座。河道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1.24亿元,治理河道全长4.4 km,分为河道疏浚扩挖工程、蓄水建筑物工程、维修加固工程三部分。景观绿化工程。主要是在兴水河两岸打造生态滨河绿带,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 66.42公顷,新建公园湿地艺术体验公园等12处。绿化建设情况。板桥路至宗圣路段乔、灌木、地被已基本完成栽植,目前正在找补边角的绿化;宗圣路至浚河桥段乔、灌木基本栽植完成,目前栽植地被;板桥路至仲子路段土方整理完成的路段乔、灌木基本栽植完成;明德路-仲子路已完成微地形整理和草花组合的绿化工作。

2023年,住建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充分发挥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深化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23年平邑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工作进展,主动公开上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公开道路、桥梁、供水、供热等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方便群众监督。

扎实办好政民互动。及时办理“县长信箱”来信、答复咨询建议信件,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立足工作实际,结合社会热点,认真开展2023年县政府网站政务访谈,进一步回应网民关切。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了公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增进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落实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在法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并告知申请人救济渠道。

加强公开平台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多渠道促进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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