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gaj/2023-0000008 发布机构 平邑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3-01-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平邑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全面推进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执行《平邑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制度》等文件精神,强化专班运行,压实工作责任,确定了专职人员和专用办公设备,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审批、公开和日常网站维护等工作,有力推动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一是及时更新发布政府网站内容。2022年,平邑县公安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46条,及时处理县长信箱内容9条。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放大和延伸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

二是按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2年,平邑县公安局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按时办结并答复5件。2022年,平邑县公安局收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收到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件,积极会同主办单位按时办结并答复。

三是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县公安局共有政务新媒体平台3个(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各1个),运营状况良好。利用“平邑公安”官方账号及时发布了警务工作动态,实现了公安机关与社会、群众的有效沟通与互动。

四是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时限要求,对公开信息内容进行保密审查,经审查合格,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全年共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场次,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03

行政强制

2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2.08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

0

0

0

0

0

3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平邑县公安局坚持问题导向,以政务公开工作为有力抓手,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各类信息应发尽发,不断提升工作的透明度,诚恳接受社会监督。但结合工作实际,出于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和涉密信息安全管理,部分信息内容不适宜对外公开,公布的各类信息数量和质量与县直有关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较大提升空间,主要表现为:一是对上级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对于适宜公开的信息范围把握不够准确,出于保密安全考虑,存在能不公开就不公开的消极心理,部分信息不敢主动公开。二是群众的新诉求、新期待没能及时捕捉掌握,基层调研不够深入,对新时代、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调研掌握不够,导致公开的部分信息没能迎合群众需求,为群众答疑解惑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因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部分民警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深,信息不能主动及时提供,致使有些信息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更新,信息有所滞后。

针对以上问题,平邑县公安局将紧扣信息公开重点要点,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适时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培训教育工作,扩大充实政务信息公开队伍,提高规范操作技能,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二是在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需要的同时,注重规范传播,高效管理,不断提高各基层派出所参与力度,从手段和方法上将政务公开与各自辖区内的群众相连,将正能量融入到自媒体的信息传播之中,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稳中求好。三是创新宣传内容,提升警民共鸣度。深刻认识到群众路线工作要与时俱进,更多地深入基层、随警作战,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和基层民警呼声,采写出更多接地气、有新意的信息并及时公布,促进民众和公安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公安机关的亲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二)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工作部署,在政务公开形式上,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灵活多样、简便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形式,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深度,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全面公开与公安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信息,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下线上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推动阳光警务建设。二是将室内宣传变成户外公布,把户政出入境业务公开事项全部对外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履职尽责,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政策。三是在各个办证窗口设置了提示牌,公布了24小时值班和监督、举报电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了公安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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