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zfcxjsj/2022-0000005 发布机构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2-01-1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编制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领导、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保障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7条,公开了 “双随机、一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水环境质量等情况,及时更新机构信息、职能等方面内容。

2.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5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5件,信件申请9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补偿等。

3.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加快构建住建局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重点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健全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进办事服务公开透明。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稳步推进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便于公众查询获取,促进制度有效执行。在推进政府网站建设的同时,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平邑住建”微信公众号保持每周更新,全年推送110篇图文信息,积极向闪电云等新媒体平台投稿,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建立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

5.监督保障

按照《条例》的各项要求,我局安排专门人员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搜集、整理、登记、确认,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完善《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住建局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监督落实,注重人员培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群众对依申请公开的适用范围不了解、对申请公开的内容描述不明确,造成多次申请公开后,仍不能有效解决群众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为使群众得到有效的答复,住建局深入调查研究,详细了解相关信息,收集证明材料,详细解答了群众的疑问,提高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住建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充分发挥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深化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21年平邑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工作进展,主动公开上级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公开道路、桥梁、供水、供热等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方便群众监督。

扎实办好政民互动。及时办理“县长信箱”来信、答复咨询建议信件,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立足工作实际,结合社会热点,认真开展2021年县政府网站政务访谈,进一步回应网民关切。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畅通了公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增进了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落实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在法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并告知申请人救济渠道。

加强公开平台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多渠道促进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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