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jgsw/2022-0000001 发布机构 平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2-01-1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中心严格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在县政府开办的“山东平邑综合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业务信息9条。

2.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中心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3. 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我中心情况,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协助做好平台建设工作。

4. 监督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对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同时根据大数据局中心反馈结果,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和制度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人员配备不足,政务公开人员力量不足,从业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还有待加强。

针对不足之处,我中心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深入领会《条例》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配强队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管理,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努力使各项信息完整、细化、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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