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fangguanju/2021-0000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1-01-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住房保障中心编制了2020年度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开该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字〔2020〕39号)要求的工作落实情况等几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13

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27.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信息内容不够均衡。大多数以文本形式公开,视频、图片、表格等形式少,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较多,总结类信息公开较少。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工作人员存在等靠思想。不能积极主动收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在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有时需要上级部门催促后才去做。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丰富公开渠道,结合微博、微信、头条等自媒体传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二是对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配强政务公开力量,主动与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对接,在县电子政务办公室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越来越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严格落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平政办字〔2020〕39号)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2020年度住房保障中心决算,方便群众监督。

(二)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中,住房保障中心主要涉及到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市场领域的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开棚改项目建设信息,廉租房及住房货币发放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到位。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对于公开的信息(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我中心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审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在法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并告知申请人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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