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nyjxj/2019-000000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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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农机层面政府信息,平邑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政策解读 2、放管服改革 3、财政预决算 4、机构职能 5、业务工作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pingyi.gov.cn/)。 本机关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平邑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按照职能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通过互联网申请(网址:http://www.pingyi.gov.cn/zwgk/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24)申请。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平邑县农业机械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邑县城建设路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邮政编码:273300 联系电话:0539—4223603 传真:0539—4223603 电子信箱:pyxnjj@ly.shandong.cn(电子邮箱用于工作交流或意见征集,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请使用在线申请渠道)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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