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mfkbgs/2018-0000004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日期 | 2018-11-1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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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平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y.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地点:平邑县政务大厅人防窗口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平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几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y.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人防部门(地址:银花路东首,县政务服务中心15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策法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平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办公地址:银花路东首,县政务服务中心15楼 邮政编码:273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4236065 传真:4236065 电子邮箱:pyxrfb@ly.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出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4236065,传真:4236065,电子邮箱:pyxrfb@ly.shandong.cn,办公地址:银花路东首,县政务大厅15楼,邮政编码:2733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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