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sfj/2023-0000018 发布机构 平邑县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2-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平邑县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邑县司法局编制了《平邑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山东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基本信息

(一)公开范围

1.领导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领导情况。

2.机构信息

主要包括:本单位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职能情况。

3.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本单位对主动公开文件的解读;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集、备案目录和清理结果等。

4.会议公开

主要包括:本单位的重要工作会议有关情况。

5.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内容。

6.行政权力

主要包括: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其他

(二)公开渠道

1.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i.gov.cn/)。

2.“平邑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申请渠道

1.现场提交

本单位在平邑县司法局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平邑县莲花山路71号法治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联系电话:0539-4218148

传真:0539-4212586

2 .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单位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平邑县莲花山路71号法治服务中心,平邑县司法局办公室(收),同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3300。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三)收费标准

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单位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平邑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平邑县司法局办公室。

平邑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平邑县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邑县莲花山路71号法治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2733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联系电话:0539-4218148

传真:0539-4212586

邮箱:pyxsfjbgs@ly.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