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xmsyj/2022-000000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4-02-2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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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畜牧方面政府信息,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范围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信息公开指南 2、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业务工作 (二)公开形式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公开: 1、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动公开信息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信息网上公开地址为http://www.pingyi.gov.cn/。 2、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按照职能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通过网上申请(网址:http://www.pingyi.gov.cn/zwgk/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24)也可通过其他方式申请。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工作机构 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平邑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邑县平安路与丰山路交汇处临商银行9楼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邮政编码:273300 联系电话:0539-4211347 电子邮箱:pyxxmj@ly.shandong.cn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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