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山东省平邑县大殿汪古乡村旅游开发
二、项目地址
山东省平邑县长山生态保护区大殿汪村
三、项目单位
山东省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
四、项目简介
大殿汪村,明朝时又称民乐村,古村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文化底蕴丰厚。该村位于县城西郊2公里处,村南有大殿汪水库和西山森林公园, 紧邻327国道,距鲁南高铁、日东高速平邑出口8公里,距临沂机场80公里 、京沪高铁曲阜东出口50公里,交通便利,区位优越。该村人口1116人,耕地面积约1100亩,山林约600亩,小一型水库(库容约165万方)一处。1998年开始筹划大殿汪新村,2000年开始整体搬迁,旧村得以完整保存, 现在依然保持原始田园风光、乡村小路、小桥流水人家、石墙草房的古村原貌,旧村东南有汉墓群一处,汉代碑刻、造像遗存众多。
古村占地约300余亩,至今仍保持了原生态的乡村风貌、乡情民俗,村庄布局完整,青山绿水环绕,古迹传说众多,旅游资源丰富,部分居民现仍在村里生活。古朴、自然、风情浓郁的乡村展示着一幅令人向往的记忆中的生活景象,充分体现了“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一美丽的风情画卷,大殿汪古村已经成为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
为珍惜资源,加大古村保护力度,延续和留住这份乡村发展史,搞好古村的开发与利用,带动经济发展,造福子孙后代,决定以发展乡村旅游为契机,科学制定规划,加大招商引资 ,加快开发步伐,让古村焕发生机与活力,早日把古村建设成为人们的精神家园和休闲养生度假旅游胜地。
五、项目建设原则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的原则,保持古村落的原生态面貌,因地制宜丰富旅游业态,将其建设成沂蒙传统古村落的样本工程,使其成为中国乡村发展史上具有传承作用的活标本。
六、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包括古村落、大殿汪湖、山林、田园等几个部分,规划面积约4500亩。以古村民宿、沂蒙风情为主的乡村旅游开发;大殿汪湖水上娱乐与滨水休闲度假项目开发;特色古村慢生活与美食开发;山林田园风光和休闲农业综合开发;野生动物园开发;红色旅游、乡村文旅创客、自驾游营地开发等为主。
七、项目投资及投资方式
该项目总投资8亿元人民币。合作方式为:合资、独资、股份制等方式均可。
八、招商条件与要求
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规划方案最优,投资实力最大、市场运营实力最强者优先。投资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格。企业信誉好,社会形象好,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雄厚的投资实力,具有丰富的市场运作、文化旅游品牌打造能力。
2、项目规划。投资商需提供项目规划,项目开发建设策划、创意、规划必须符合大殿汪古村保护与开发要求,理念新颖,水平一流,特色突出,精心设计,精致实施,操作性强,科学合理有序开发利用资源。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8亿元,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确保项目开工建设,3年内完成一期投资不低于2亿元,5年内投资不低于3亿元,并逐步加大投资力度。投资规模、投资进度达不到要求,项目单位可以要求终止合作,投资商承担违约责任,交回村落、土地、水面等资源,原则上恢复原状。
九、投资商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规划书;
3、合作投资方出具的投资承诺书。
十、投资商资格评审
项目单位会同平邑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组成项目开发评审小组,通过评审确定投资商。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2日
十二、联系方式:
平邑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05394211611
平邑街道办事处 0539421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