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8月2日至8月31日,对平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11月20日,巡察组向县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进行落实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机关工委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明确要求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务必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切实按照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方案,严肃整改纪律,全面贯彻落实整改任务,坚决做到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县直机关工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工委书记王兆进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程运田、林伟、徐德鸿、王芳、李勇同志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整改工作,按照《中共平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高标准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直机关工委立即召开了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围绕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中共平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细化,列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日常督促检查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对部署的整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对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重视不够,理论学习不认真不扎实”的问题。
(1)提高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丰富学习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进行有影、有声教育,充分提高学习效果。
(2)制定规范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学习考核制度,制定了针对性强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至少组织两次党员集中学习,定期检查督导学习笔记,保证学习进度与效果。
(3)加强对党员学习的督促和管理。落实党员笔记每月检查和党员学习季度考评机制,并对督查及考试结果及时张榜公布,激发党员理论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2、关于“抓政治建设不力,领导核心弱化”的问题。
(1)强化工委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升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和政治站位。
(2)制定下发了《县直机关工委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
3、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1)加强纪律规矩方面的学习。充分利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微信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遵纪守规的自觉性。
(2)严格履行巡察工作纪律,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3)改进工作作风。出台了《中共平邑县委县直机关工作
委员会关于印发《考勤制度》的通知》(平直党工字【2019】42号),完善了考勤制度和年休假制度,建立了考勤台账,每天进行早晚签到;建立了年休假台账,做到休假清晰明确,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4、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强化班子成员分工。2019年12月份对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
(2)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平直党工字【2019】42号),进一步提高了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
5、关于“教育实践系列活动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每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不同主题及班子分工,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具体要求和标准,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做到家,不走过场。
(2)做好档案归纳,确保活动效果。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确定了一名联络员,负责按要求督促活动各环节的有序、严格推进以及所有文字材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确保材料齐全、查有实据。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对下属党支部换届监督缺位”的问题。
(1)对“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各县直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进行转接。
(2)制定了《平邑县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操作规程》,具体指导好下属党组织做好党组织换届及届中调整等工作。
(3)对基层党组织和成员的调整申请进行严格把关,研究批复前认真核对党员组织关系。
(4)按照机关工委人员联系片区责任划分,加强了县直机关部门单位机关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指导,提高了党务干部的工作水平。
2、关于“机关党建灯下黑”的问题。
(1)严格执行党费按月缴纳制度,在职党员每月10日前必须交纳到位,退休党员党费交纳不可跨月,由党费收缴专职人员做好督促、提醒和党费交纳情况的公示工作。
(2)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对有不合格表现和违章违纪行为的党员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处理。
3、关于“党建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1)深入开展了工作调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按照片区分区,制定了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方案,每名班子成员撰写出了调研报告。
(2)开展机关党建现场考核。按照机关工委人员联系片区责任划分,对县直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写出了考核工作报告, 并现场对各县直机关部门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机关工委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履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
(2)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事项会前沟通制度,认真学习了《中共平邑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平直党工字【2018】19号),“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会议集中研究。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对省委担当作为、狠抓落实要求差距明显”的问题
(1)加强了工委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提高了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和政治站位,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打折扣的贯彻落实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
(2)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班子建设,牢固建立了以工作实绩衡量干部的工作导向。
2、关于“制定下发文件极不严肃,处分个别党员张冠李戴”的问题。
(1)严格工委行文发文管理制度,建立了办公室文件起草、审核、登记、发送、备案等工作制度。
(2)严格行文发文标准要求,明确文件起草人员的工作责任,办公室对发文内容严格审核。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的问题。
(1)召开专题财经会议,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平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平邑县县直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平邑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与配套制度以及相关财务业务知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相关要求。
(2)对于缺少的文件通知或人员明细,按照规定积极进行整理完善。
(3)追回违规发放津补贴、个人承担的服装税费、交通违法罚款和工作餐中用酒的费用。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员干部管理松散,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1)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完善了考勤制度和年休假制度,建立考勤台账,每天进行早晚签到。
(2)建立年休假计划台账,做到休假清晰明确,继续对月考勤进行公示。
(3)健全完善请销假制度、党组织会议记录制度等各项制度。出台了《中共平邑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考勤制度的通知》(平直党工字〔2019〕42号)。
2、关于“纪委三转不彻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1)严格落实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及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好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2)加强对工委人员及下属党组织党员干部的监督,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风气。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仍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廉政风险点的防控。
(2)制定下发了《县直机关工委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
4、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监管把关不严”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财经审批和报销程序。
(2)认真学习了《中共平邑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平直党工字【2018】19号),充分发挥机关工委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明确责任人。
(3)出台了《中共平邑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平直党工字【2019】43号),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出台了《中共平邑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平直党工字【2019】43号),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实施定期盘点,做到账务清晰、账实相符。
(2)对超出使用寿命、毁损、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由业务部门提出处置申请,经批准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置。
三、坚持标本兼治,继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下一步,县直机关工委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上下联动,全面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按照后续工作安排,持续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务实有效的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建立问责机制,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班子成员做起,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既要抓好“大多数”,又要紧盯“关键少数”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的有效监督。始终保持拒腐防变的韧劲和恒心,在整改中深化、在深化中整改,紧盯不正之风,持之以恒的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坚决打好从严治党攻坚战持久战。
四是注重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工作提质提效。将整改工作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会议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充分结合机关工委实际,抓好改革创新,拓宽机关党建工作新视野,探索工作新理念,积极为建设山清水秀幸福和谐市域副中心城市做出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4211157;地址:平邑县交通运输局三楼机关工委办公室;电子邮箱:pyxzjggw@163.com。
中共平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