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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
2026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取消计划数
核减计划数
核减后计划数
1
平邑县人民医院
医疗6
2
病理
3
平邑县中医医院
中医医疗2
4
中医医疗3
5
平邑县精神病医院
精神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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